【中国科学报】王建宇代表:如何下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这盘棋

日期: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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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如何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长王建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科技创新,应以‘绿色’发展为主题,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紧密对接产业布局的升级转化方向。此外,制度法规要与时俱进。”王建宇说,去年夏天他作为上海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组长开展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项调研,和代表们一起赴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深入了解示范区的建设进展,这些建议也是此次调研的成果。

  通盘谋划:将科技创新纳入发展规划 

  当前,上海建成和在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14个,《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与“科创22条”、“科改25条”等政策已经陆续颁布。在王建宇看来,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这些已为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基本框架夯实了基础。

  “上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域,应该起到‘领头羊’的作用,要分享科创中心建设经验。而长三角其他三省的科技创新禀赋也各具特色,要发挥各自优势,避免同质化竞争。”

  “做好顶层设计,将科技创新纳入发展规划”,王建宇说,“这个规划也需要政府、科研院所、大学、企业共同参与。”

  以“绿色”为主题,“落子”科技成果转化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要以“绿色”为主题,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处理好“绿色”和“发展”的关系。王建宇指出:“在发展内容上,把握科研方向充分对接产业布局,要优先考虑环保、生态、生命健康以及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

  “要充分发挥江浙民营企业优势,聚焦产业转化,进行功能型平台布局。”王建宇坦言,“示范区的规划要实事求是,基础薄弱的地方在科创发展的前期,可以从科技成果转化起步,以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主体来共同参与创新设施的建设。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逐步往原始创新、基础研究等上游领域拓展,逐步完善创新链条。”

  改革创新,制度保障不能滞后 

  王建宇认为,新事物的发展会碰到很多需要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以上海和浙江等地推进实施的‘新型研发机构’为例,法规的及时修订可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对其创建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定与时俱进的行政法规,能更大范围内提供政策示范,可以避免出现因相关法规的滞后阻碍新事物发展的困境。”对此,王建宇充满信心。

  发挥中科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力军作用 

  “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要发挥好中科院的主力军作用,有效利用中科院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已有的科创平台。”

  王建宇回忆,在去年的调研中,不少示范区的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

  “要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纳入到示范区建设中,中科院在科教融合方面的优势也不容忽视。”王建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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